郑律师觉得应该给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点赞。
郑律师已经有大概一年多没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前叫工商局)查询工商档案了,包括简档和内档了。这次呢,一个熟悉的委托人,也是中学的一个同学的委托。代理的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的是一个注册在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的一个个人独资企业。
这个案件在签订调解协议以后呢,对方就没有按约履行,就属于违约了,当然也要承担调解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案子在2018年1月份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后最新最近查到了,在2018年2月11号,对方的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变更的内容是对方投资人做了变更的,也就说他企业的名称没有变更,是投资人做了变更。
所以现在来想呢,对方违约是早就设计好了,他就想好了,要违约的,2月份起要进行转让的,转了以后呢,感觉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了,实际上呢,他是逃脱不了这个法律责任的。
今天在查询电脑系统里面没有查到2月11号的变更记录变更信息。但是能在工商简档里面显示了2018年2月11号又进行了变更,那就是肯定没有录入电脑系统,那郑律师就要求工作人员查询书面的变更资料,工作人员一开始也不太愿意,后来还是配合了。查询在一堆的资料里面查了好一会儿,没查到,然后他就说是前洲分局没有把书面资料移交过来,同时呢,前洲分局不能对外进行查询,只能在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这就意味着你去前州分局查询是不能查的。
郑律师又提出要求,下午把档案从前洲分局调到惠山区。刚开始的工作人员说肯定没那么快,肯定要好几天时间的,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就在这时,连郑律师都要放弃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的一位领导人说,郑律师来打个电话问问看,叫他们把那个资料查一查,是不是还在他们那边,什么原因还没送过来,打电话前洲分局,查了一会以后呢就回电话了,说资料还在他们那边,嗯,然后那位负责人呢,就讲你下午一点钟把它送到,因为这边有人急等着要查询呢,等不起了。如愿以偿,下午一点钟他们还是送到了,郑律师下午就查询到了身份信息、转让协议。这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服务性思维的根本性转变。这才是真正体现在为人民服务,效率、意识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