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中断行动限制的法律效力。在发生行动限制中断的原因后,过期的限制期将无效。不得进行中断的持续时间。当中断终止时,应重新计算限制期。但是,如何确认终止中断原因根据原因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1)如果要求或同意暂停限制,书面通知应在到达对方的基础上终止;并应根据对方的知情终止口头通知。如果债权人再次提出要求或债务人同意在限制期间重新计算后再次履行义务,则可以再次中断诉讼时效。
(2)如果因诉讼或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则应在诉讼结束时或法院作出裁决时终止;如果债权人申请执行程序,则应在执行程序结束时终止。
(3)如因调解中断而调解失败,则以失败为由终止;如果调解成功,合同应以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届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几年民事诉讼的一般限制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限制期。一般三年,一年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8条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规定了诉讼时效:
要求保护人民法院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时效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和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如下: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1)人身伤害赔偿要求;
(2)未经申报,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货物;
(3)延迟或拒绝支付租金;
(4)存放的财产丢失或损坏。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次要版本的答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暂停诉讼时效的最直接法律后果是,已经过的时效期限无效。当中断原因终止时,应重新计算限制时间。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
昆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