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诉讼一方的要求或当事方的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之时起,诉讼时效期应重新计算。”条款第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案件中适用诉讼时效限制制度的若干问题明确规定:“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自诉讼之日起中断。债权转让通知书到达债务人。”总的来说,合同债权的转让通知自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以上内容为相关答案。为了通知合同中规定的债权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通常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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