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没有还钱,那么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那么,您可以在不支付诉讼的情况下偿还律师的费用吗?接下来,
昆山律师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
如果欠款并且没有支付诉讼,律师的费用将无法报销。
如果他不付钱,如何起诉债务人
(1)支付诉讼费
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支付,诉讼费用的负担根据案件审理后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被告人失去诉讼,被告应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如果各方都有自己的胜利或失败,诉讼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或者法院应决定如何分享诉讼费用。
(2)一般而言,应提交下列材料以供起诉:
1.原始起诉书的副本应根据被告人数提交。
2.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的主体资格证明;
3.法院拥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事借贷纠纷提交的证据:
1.贷款协议或借记;
2.贷款关系中有担保人的,担保的证据;
3.借款人和贷方的付款和收据凭证;
4.债务人借款目的的证明;
5.证明债务人应支付利息;
6.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如果非正常的无息贷款在被催促后未能偿还,并且债权人在被催促后要求利息,则债权人应有证据证明利息未能在到期时或在被要求偿还后偿还;
7.如果债务人的下落不明,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权证的真实性并清偿债务。
8.付款和利息支付的凭证。
离婚夫妻债务的处理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应正确界定和确认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虽然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问题并不直接涉及债务清偿,但这不仅关系到双方离婚的经济利益和责任,更重要的是夫妻离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离婚。权利和利益,因此债务的性质应该一般被识别和识别。作为债务的主体(联合债务),离婚只是婚姻生活本身的解体。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的主体(联合债务)仍然是原始婚姻的双方,即现在离婚的双方。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适用的解释(2)第25条的精神确立了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解决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观点,有效避免丈夫和妻子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意图,而不是通过离婚削弱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程度。
可以说,
昆山律师在离婚案件中,债权人不以参与诉讼为主体的情况下,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应从两个方面考虑债务的性质:第一,债权人贷款时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受到损害,债务的意愿也是如此;第二,我们应该界定和确认债务的实际使用,以免债权人贷款的风险随意增加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