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付款经济纠纷的诉讼
昆山律师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由于出借人不还贷而引起经济纠纷,债权人在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期限为三年,可能不被接受超过一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权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效期限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已经受到损害的日期和债权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如果该权利受到损害的时间超过20年,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扩大权利。
以上知识是次要版本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由于出借人不清还贷款而引起经济纠纷的,债权人在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期限为三年,可能为三年。一年后不可受理。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咨询
昆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