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会打断行动的限制?
昆山律师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规则,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人,债权人诉讼或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行动限制的构成要素
1.索赔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索赔权的限制。没有索赔权,就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
2.必须有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不愿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是对债权人的监督和对债务人的保护。如果债权人在一段时间内没有行使其权利,并且没有其他理由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则诉讼时效将产生法律效力。
3.行使权利过失的事实仍然存在,导致诉讼时效期限届满。行动限制的到期有时被称为行动限制的终止和行动限制的完成。当诉讼时效到期时,债权人赢得诉讼的权利将自动消除。如果存在行动限制被中断或暂停的事实,则行动限制也可以“延长”。也就是说,当暂停中断时,可以重新计算动作的限制,并且将排除暂停期并且计算将继续。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诉讼权利,而诉讼权利的一部分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例如,个人权利,绝大多数物权权利等等。上。但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在侵犯个人权利,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之后,债权人根据侵权行为要求对方索赔的权利受限于行为的限制。是债权人的权利。
以上知识是未成年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人,债权人诉讼或者仲裁申请。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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