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当声誉受到侵犯时,行动的限制是有限的。根据民法的一般规则,民事权利的限制为三年,从侵权权利时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时效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和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限,自受害人年满十八日起计算。
侵犯声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不得侵犯侵权行为,恢复其声誉,消除影响,道歉并弥补损失。
声誉的恢复,影响的消除和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内容必须事先由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声誉和消除影响的范围通常应该等同于侵权造成的不利影响的范围。
公民或者法人对侵犯其名誉权利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公民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后果作出裁决。
如果侵权者拒绝执行,则:
1,人民法院应当在有关报刊上公告,支付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应当处以罚款,拘留和其他处罚。
3.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支付延期付款。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次要版本的答案。当声誉受到侵犯时,行动限制存在限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的限制为三年,从侵权行为的时间算起。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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