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
咨询热线:
132 0515 8217

◆ 成功案例

在昆山主张劳动报酬诉讼时效

日期:2019/12/20 8:47:04 人气:2507
         昆山律师告诉你鉴于收回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问题,由于“未使用年假的工资”仍被归为劳动报酬的类别,因此,劳资纠纷案涉及收回未使用的工资年假目前适用于特殊限制制度,也就是说,服务期间未使用的年假的薪金可以在辞职后的一年内领取。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与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限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限,应由一方要求另一方权利,或要求有关部门要求减免权利,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的,中断。仲裁时效期限应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双方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不能申请仲裁的,应当暂停仲裁期限。仲裁时效期限自解除中止理由之日起继续计算。

         因劳动报酬违约而在存在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工人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内容为相关答案。如果公司不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劳资纠纷的范围。这时,它需要在当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来说,有效期为一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昆山律师

◆ 热门动态
◆ 联系我们 更多 >>
电话: 13205158217 郑宝华律师
邮箱 :13205158217@163.com
律所: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 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个人微信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昆山金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郑宝华免费咨询电话:13205158217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邮箱:13205158217@163.com 昆山律师微信号:13205158217
苏ICP备17066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