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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案例

赵甜甜诉整形医院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8/3/7 21:21:40 人气:5301

  这是一个郑律师一直想写成案例的案件,也是一个郑律师经常讲到的2011年7月被人民法院报报道的案件,时间转眼过去5年了,案件还是牢记在心,但是一些案件的细节快忘记了,需要把它记录下来。昆山律师郑宝华原创,电话13205158217。

  这是一个医疗美容整形纠纷案件,民事案由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赵甜甜是一个虚名,为了保护委托人的隐私。

  委托人赵甜甜找到郑律师的时候,说自己感觉被骗了,是被朋友拉过去的,一定要打这个官司,一定要把钱全部要回来。

  2011年4月16日,本人经人介绍到“无锡市康臣整形医院”咨询一下医疗美容整形手术的情况,工作人员给我介绍她们自己,有的眼睛开了双眼皮,有的做了隆鼻手术,有的隆了胸,有的垫了下巴。我反复问工作人员和手术教授,康臣是整形医院吗?对方一致回答,康臣是整形医院。

  当日上午10:45左右,员工带我去见教授,教授问我哪里不满意,我说鼻头有点大、鼻孔也大、鼻头上有溢脂。教授列了整形的方案,鼻子假体垫高,耳软骨垫鼻尖,鼻孔缩小手术等四个。之后员工拿着方案找一位女的负责人报价,那负责人算了一下说20万左右。我说我不做,我在网上看到也就2-3万,负责人说不一样的,我们的材料都是韩国进口过来的,请到教授也是韩国做过的。

  我说太贵、钱不够、不想做,但对方以让朋友垫资、先做一个项目等方式坚持劝我做,我最后觉得不好意思了,下午3点左右做了鼻子假体垫高和耳软骨垫高鼻尖的整形医疗美容手术,下午四点左右出了手术室,医生开了二盒药,一盒云南白药胶囊,一盒罗红霉素缓释片,共花费手术费用10万2千元,下午4点一刻左右回了家。

  2011年4月23日本人去进行了拆线。

  以上,听完委托人陈述,郑律师没有立即接受诉讼委托,只接受先进行前期调查,因为郑律师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是不是一家有资质的整形医院。

  接下来,郑律师赴无锡市卫生局,现在名称为无锡市卫计委,全称是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查得知,根本没有“无锡市康臣整形医院”这样一家医疗美容整形医院。

  于是,郑律师打赢这样官司心里已经有底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双方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方应当返还手术费用102000元等。一、该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超越了被告的经营范围,违反了特许经营规定,应为无效。三、违反部门规章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该规定属于效力性规范或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4)项的规定,应为无效。四、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具体查看本站代理词

  还有一点提一下,客户为什么会上当受骗了,因为这家“整形医院”设在这样的地方,看一下图片:

  看到了吗?行政机构,与权力搭边,第二张远处还有类似国徽。(很遗憾,图片上传不了)

  实际上这家整形医院的名称为无锡市裕清康臣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看清楚了吗,是一家保健食品公司,这样的公司从事医疗美容可以吗?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迷惑,郑律师再普及一下法律知识,美容一般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简易的讲,修个眉、涂个粉、贴个面膜,就是生活美容;隆个胸、植个皮、整个牙,系采用创伤性、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体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就是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好区分了吧。官司如预期所料,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要求返还手术费用102000元等诉讼请求,按期开庭,经几轮谈判调解,被告全部返还,委托人按期收到全部款项,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被告抵赖或拖延,则郑律师会启动第二套法律方案,在这里就不再述说。

昆山律师郑宝华原创,电话13205158217,于2016年4月11日写完于昆山市前进东路办公室,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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