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
咨询热线:
132 0515 8217

◆ 律师动态

在昆山雇员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日期:2019/11/8 8:47:39 人气:2002
        昆山律师告诉你雇员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时效期限应自已知权利或应当已知权利受到侵犯的时间开始计算。但是,自侵权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人民法院的时效期限。

        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且当事人自愿履行的,诉讼时效限制不适用。

        在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要求权,则时效期限应暂停。时效期限应自取消中止理由之日起算。

        当提起诉讼,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其义务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间起,应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以上内容为相关答案。为了限制人身伤害诉讼,该一般规则为一年。当您知道自己受到人身或权利的侵犯时,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受害者知道侵权行为的那一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昆山律师

◆ 热门动态
◆ 联系我们 更多 >>
电话: 13205158217 郑宝华律师
邮箱 :13205158217@163.com
律所: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 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个人微信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昆山金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郑宝华免费咨询电话:13205158217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邮箱:13205158217@163.com 昆山律师微信号:13205158217
苏ICP备17066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