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耳闻目睹一些维权者说“法律不是保护弱势群体吗!”,真不是。
他们不知道,没有一部法律开宗明义的说,本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弱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规定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规定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至始至终都是保护弱者的权利,或者说保护弱者的基本权利。
如果法律是保护弱者,就违反了竞争和努力的自然法则,那弱者就不要加班了,不要起早摸黑了,反正有法律保护我,保护我的吃保护我的喝保护我的玩保护我的乐。
换句话说,法律不鼓励懒惰。没有吧,想一想,想不到。但是法律的规则是可以维护弱者的权利,维护基本的权利,弱者一样也有权利,不过取决于实现的多还是实现的少。比如说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生育的权利,也有殡葬的权利。